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强制执行是否可继续上诉

执行异议之诉败诉的后果是再次上诉。执行异议可以上诉吗?法律主体性:执行异议之诉可以上诉,申请执行人对暂缓执行裁定未提起诉讼,被执行人对执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人对暂缓执行裁定未提起诉讼,被执行人对执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1、已执行完毕案外人能否提请监督改判案件?

无论从法律还是司法实践来说,关键还是要看最终的判决。如果是,属于实现革命,需要具体分析。案外人提出异议被驳回后,已经过了异议起诉的时间,可以作为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案外人不服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内容有错误的,可以在执行异议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2、汕头法院2016粤05执3号执行书

陈柏良、陈上杭联富矿业有限公司仲裁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粤05字第3号申请执行人陈柏良,男,汉族,住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身份证号197X。委托代理人:金朝阳,广东硕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令森,男,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被执行人是上杭联富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是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上述两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周泽鹏,广东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述两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黄,广东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陈柏良、被执行人陈令森与上杭联富矿业有限公司仲裁案,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东关分会作出的(2013)穗第4887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裁定书,陈令森应支付陈柏良资产转让款30万元,仲裁费17028元。上杭联富矿业有限公司对陈令森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3、强制执行是否可继续上诉

如果执行主体是人民法院,则意味着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不能继续上诉;如果执行主体是行政机关,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但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上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对方基于新的理由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应当从对方的理由和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答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4、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号写什么

被执行人追加或变更异议的申诉属于确认申诉和给付申诉相结合的复合申诉。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前,通常会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60日内对申请作出裁定。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对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或者变更、补充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变更或者补充异议。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5、执行异议可以上诉吗

法律的主观性:执行异议之诉可以上诉。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与案外人就执行对象的实体权利发生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发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裁定。案外人、当事人不服裁定,且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异议之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案外人或者当事人不服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6、执行异议之诉败诉后果是什么

【法律解析】执行异议之诉败诉的后果是再次上诉。一审诉讼失败,可以上诉,二审诉讼失败,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人对暂缓执行裁定未提起诉讼,被执行人对执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

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执行程序开始后,当事人、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自己有权主张全部或者部分被执行标的,或者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保护案件的合法权益,同时纠正生效执行文书中的错误。异议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并提供理由和证据。执行异议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违法行为的异议;第二类是案外人对执行对象提出的异议;第三类是关于分配方案的异议。

7、执行异议之诉败诉后果

异议诉讼败诉的后果是再次上诉。一审诉讼失败,可以上诉,二审诉讼失败,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人对暂缓执行裁定未提起诉讼,被执行人对执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获嘉县中茂网络有限公司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 强制执行是否可继续上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