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保证期间始于何时的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明确,反担保适用本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担保;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的6个月,法律客观性:关于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取决于担保的类型。没有具体期限的,主债权有效,担保权益有效。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担保;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的6个月。保证人保证期间: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几年
最长保证期不超过2年。担保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2.抵押贷款。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以抵押物作为债权担保的;3.宣誓。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债权人支配,并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权。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支付。5.存款。
3、担保贷款期限多长时间
担保贷款的期限应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 .信用贷款担保人的期限根据担保合同确定;2.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的6个月。担保贷款的方式有哪些?担保贷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 .担保贷款,是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由第三方承诺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发放的贷款;2、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财产作抵押发放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条在保证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担保物权人可以优先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也可以提存。
4、担保的最长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实践中,双方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大概以半年到两年为限。所以,如果贷款中有担保,即使是连带担保,最长担保期限也是2年。保修期是六个月。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方式优先受偿。
保证期间一般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推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可以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间。保证期间,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或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逾期未提出上述债权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5、担保期限约定三年是否有效
法律主体性:律师回答:有效。法律客观性:《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批准等义务条款的履行和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报批手续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6、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律解析:借款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让与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7、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
法律的主观性:抵押担保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而中断。法律客观性:关于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8、担保期限的二年规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的,视为未清偿,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提及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具体来说,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超过此期限的保证责任,法律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9、保证期限的法律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的,视为未清偿,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0、抵押 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抵押担保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一般保证。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期限,即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一)保证期间分为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确。1.当事人对保修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主债务履行期早于或等于合同约定的,视为未约定。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3)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