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67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有什么区别?一个是自首,一个是坦白。具体可参考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判处缓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是否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第六十七条20110225第六十七条【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法律分析:《刑法》第67条是关于刑罚的具体适用,规定了自首(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和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自首的内容和处罚原则,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的作用。
1、自首认定司法解释
自首,这个词大家都很熟悉,但是什么情况下才能算自首呢?法律条文上怎么解释自首?规则是什么?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等相关知识。欢迎阅读!自首认定罪刑法定是当代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从一开始,量刑的依据就和定罪一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
2、中国刑事诉讼法67条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第六十七条20110225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该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这种自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犯罪人主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后,在归案前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等待司法机关处理。(2)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
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二项判刑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可以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如果取保候审,可能会判缓刑,法院需要委托司法局做社区矫正的调查报告,实施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确保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护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护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
5、刑法67条是什么内容
法律解析:《刑法》第67条关于刑罚的具体适用,规定了自首(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和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自首的内容和处罚原则,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刑法第67条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解析:《刑法》第67条关于刑罚的具体适用,规定了自首(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和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自首的内容和处罚原则,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的作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执政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国家的名义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给予哪些刑事处罚,是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而狭义的刑法仅指刑法典,即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相关联,刑法也可以分为一般刑法和特殊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是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是指只适用于特定人、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事件(罪名)的刑法。在中国,它也被称为单一刑法和附属刑法。立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打击犯罪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7、刑法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投降,一个是告白。详见相关司法解释。《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款规定,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然没有自首情节。不同的是,第三款中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没有免除处罚的规定。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视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
8、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函,保证其随时可用,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者暂予释放的一种强制措施。
有期徒刑是我国使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可谓名副其实的主刑。被判处徒刑的人,“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劳动改造是强制性的,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外,人人都必须参加劳动。因为通过劳动,你可以改掉游手好闲、讨厌工作的习惯;学习一定的生产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转化为自力更生、遵纪守法的公民。